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關于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0號),涉及我市一家經營企業(yè)。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常平梁杰雜貨店經營的蟲草初生蛋
(一)東莞市常平梁杰雜貨店經營的蟲草初生蛋(生產/檢疫/購進/加工日期:2023-05-07),地美硝唑項目不合格。
?。ǘζ髽I(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當事人采購食用農產品未查驗相關證明文件以及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應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處罰,鑒于當事人案發(fā)后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同時,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數量不多,貨值金額較少,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六條第(一)、(二)項減輕行政處罰的規(guī)定,我局對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在法定處罰幅度內減輕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采購食用農產品未查驗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給予警告;二、對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500元的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480元(《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東市監(jiān)處罰【2023】120731001號)。
?。ㄈ┰蚺挪榧捌髽I(yè)整改情況。該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針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購進上述批次食品后,感官性狀沒有異常且外殼沒有破損,在銷售的過程中存放于陰涼處及未對上述食品作任何添加其他物質的行為,因此上述批次食品地美硝唑項目不合格是生產環(huán)節(jié)造成的。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根據調查所得線索,我局將進一步對不合格食品的來源作調查。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