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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勞人仲院東城庭公字〔2023〕60號
佛山市小牛鮮生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申請人鄭子紅、胡世杰訴被申請人佛山市小牛鮮生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本庭已受理。鑒于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科難以聯(lián)系,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本庭決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達應訴、開庭和延期通知。為此,公告如下:
一、鄭子紅、胡世杰為本案的共同申請人,被申請人見公告后可到本庭領取共同申請人提交的《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2023年5月25日前,被申請人應就共同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向本庭提交有關的《答辯書》一式二份,并辦理應訴手續(xù)。
三、本庭定于2023年5月26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本案,佛山市小牛鮮生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被申請人身份出庭。庭審時如不到庭,本庭將作缺席裁決。
四、本案按相關規(guī)定應在受理之日起45天內結案,現(xiàn)因案情復雜,故需要延期結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四十五條關于延期結案的相關規(guī)定,本庭決定將本案延期十五天審結。
五、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東城仲裁庭
2023年4月10日
附注:
本庭地址:東城大道東城經濟服務大樓東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1樓;聯(lián)系電話:23368698。
2、仲裁庭組成人員:仲裁員:鄧德鋒,書記員:劉毅聰。
3、當事人基本情況:
(1)共同申請人:鄭子紅、胡世杰;
?。?/span>2)被申請人:佛山市小牛鮮生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科,住所:佛山市禪城區(qū)張槎街道塱沙路200號玉帶大廈A1-1、A2-1、B2-1商場二樓216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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