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4-08-09 17:22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4号)涉及我镇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龙福菜档经营的“山药”
(一)东莞市横沥龙福菜档经营的“山药”(购进日期:2024年04月30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山药”。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了上述“山药”购进了1件,合计20kg,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横沥果果汇水果店档经营的“瓜子”
(一)东莞市横沥果果汇水果店档经营的“瓜子”(购进日期:2024年5月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瓜子”。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了上述“瓜子”购进了共购进了1件,合计5kg,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横沥陈坚海鲜鱼档经营的“牛蛙”
(一)东莞市横沥陈坚海鲜鱼档经营的“牛蛙”(购进日期:2024年4月29日),“氧氟沙星”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牛蛙”。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了上述“牛蛙”购进了共购进了5.5kg,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