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您已进入导航区1,本区域含有7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
2023-04-25 17:03 -
来源: 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分享到:
提示:您已离开导航区1
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向我局申请变更该机构诊疗科目,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设置人: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二、医疗机构名称: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三、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医疗机构地址:东莞市横沥镇田头村彩霞路105号。五、法定代表人:魏增仕;主要负责人:魏增仕。
六、牙椅:3张。
七、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仅限开展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仅限开展超声诊断专业和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现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仅限开展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769-83711331。来信请寄:东莞市横沥镇卫生健康局,邮编:523460。
东莞市横沥镇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