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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2742號)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關于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9號),涉及我市黃江鎮(zhèn)1家經營單位。現(xiàn)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黃江湘來緣土菜館使用的餐具“菜碗”。
(一)東莞市黃江湘來緣土菜館使用的餐具“菜碗”,其中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我局已依法對該單位進行立案,該店餐具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且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消除危害后果。我局沒有收到消費者在該店使用涉案的餐具后身體出現(xiàn)不適的報告,該店查明涉案餐具被檢測不合格的原因是清洗后的餐具放在消毒設施消毒時間不夠。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情節(jié)較輕,尚未造成較大社會危害,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符合從輕處罰情形。我局對該店從輕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jiān)罰{2023}27386號)。
(三)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餐具檢驗報告后,立即對該批次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店認為該批次餐具可能是清洗后的餐具放在消毒設施消毒時間不夠導致的。
(四)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要求該店進行責令整改。
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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