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竹洲小区港发楼A栋A3、A4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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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0:03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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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竹洲小区港发楼A栋A3、A4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信息公示
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虎门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虎门镇竹洲小区港发楼A栋A3、A4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的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9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虎门镇电梯办(即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电话:85510139,并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pdf
虎门镇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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