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2024年住房保障虎门一号公租房配租方案(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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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虎门一号凯蓝公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31批)


为做好虎门镇虎门一号凯蓝公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虎门一号凯蓝公馆公租房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金洲社区长德路81号,目前可供分配的房源在13栋共1套,为单间,面积约为36平方米,房间实际面积以房产测绘报告为准。(面积详见附表1)。

二、租金标准

第1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第2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3.69元收取;第3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收取。

以上租金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选房对象范围

经审核通过的轮候对象。

四、配租原则

配租顺序依次为1名本镇户籍家庭人员。

五、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7:20。

(二)选房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17:30。

(三)选房地点:虎门镇威远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一号楼一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69-85196728

六、报到和抽签

现场分为1组进行报到抽签(即抽取选房序号),配租对象按照保障对象的组别报到,并排队抽取选房序号。 报到分组情况如下:


第1组为1名本镇户籍低保人员,选房序号为1号。

配租对象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依时到场。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七、选房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选房后签署《虎门一号凯蓝公馆选房确认书》。

八、选房结果公示

分配结果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虎门镇人民政府的通知公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九、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号楼二楼208室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房屋租金按照《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二条租赁期限收取。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十、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选房活动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残疾人家庭外,其他配租对象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本人参加,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选房现场。

(二)进入活动现场时,参与人员应出示“粤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活动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为减少人员接触,要求参与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

(四)自觉维护现场卫生环境,请将丢弃的口罩、纸巾放进准备好的垃圾桶。


附件1:虎门一号凯蓝公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第31批).xls

附件2:虎门一号凯蓝公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信息(第31批).xls

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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