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ZP-A03图则调整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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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P-A03图则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虎门镇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ZP-A03图则,调整范围东邻规划十三路,南侧与西侧至博美村民房,北邻博美村一路,面积约4956.8平方米。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一)道路调整:(1)在 ZP-A03-05地块北侧,新增一条15米城市支路;(2)规划十三路由12米拓宽至15米。(二)用地调整:(1)结合现状地形、民宅及新增15米规划道路线位,调整相关用地边界;(2)调整后ZP-A03-05地块由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调整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三)指标调整:调整后 ZP-A03-05地块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60%,建筑限高为 35米,绿地率为20%,配建停车位356个,并同步修正图则内其他相关指标。(四)技术修正: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修正建筑退距、禁开口及道路断面,并新增相关规划控制要点。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P-A03 图则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nr.dg.gov.cn/)查询。 

附件:

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片区用地规划图(调整后).pdf

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片区ZP-A03-02--07地块分图图则(调整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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