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整治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6,本区域含有2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体育执法工作的首要目的,在夏天游泳旺季时期,对全镇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游泳场所营业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1、游泳场所是否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2、游泳场所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3、游泳池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设施的保养工作,配备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配备足够的合格救生员,建立健全的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对救生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等。

       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游泳场所,我办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通过的,不得营业。行动中检查游泳场所124间次,共发现9间场所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场所管理不善的地方,已经督促经营者现场进行整改,今年来我镇体育市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6
中国东莞虎门街道栏目_中国东莞虎门街道栏目
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14,本区域含有4个链接,按下Tab键浏览信息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14
拼音 简体
重置
声音开关
声音开关
语速
语速
阅读方式
阅读方式
配色
配色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说明
更多服务
读屏专用
退出服务
导航区 ALT+1
视窗区 (15) ALT+2
交互区 ALT+4
列表区 ALT+5
正文区 ALT+6
服务区 AL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