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nèi)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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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市級 | 鎮(zhèn)街(園區(qū))級 |
1 | 法規(guī) 政策 | 國家層面法規(guī)政策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人民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政府網(wǎng)站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門戶網(wǎng)站:http://dgcg.dg.gov.c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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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地方層面法規(guī)政策 | 《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人民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政府網(wǎng)站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門戶網(wǎng)站:http://dgcg.dg.gov.c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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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收 | 啟動要件 | 征收項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關材料。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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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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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 | 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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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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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房屋調(diào)查登記 | 入戶調(diào)查通知;調(diào)查結果;認定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建房〔2011〕77號); 《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人民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入戶/現(xiàn)場 |
| 在征收范圍內(nèi)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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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 論證結論;征求意見情況;根據(jù)公眾意見修改情況。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市人民政府 | ■其他 |
| 在征收范圍內(nè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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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房屋征收決定 |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包括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人民政府 | ■政府網(wǎng)站 東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veladacinema.com/ ■入戶/現(xiàn)場 |
| 在征收范圍內(nè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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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補償 | 分戶補償情況 | 分戶補償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入戶/現(xiàn)場 |
| 在征收范圍內(nèi)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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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產(chǎn)權調(diào)換房屋 | 房源信息;選房辦法;選房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 ■入戶/現(xiàn)場 |
|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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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東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東府〔2022〕41號)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 | 市人民政府 | ■入戶/現(xiàn)場 |
| 在征收范圍內(nèi)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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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寮步鎮(zhèn)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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