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6号),涉及我镇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亮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产品
东莞市亮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消毒日期:2024-10-3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在用。经调查,该公司共使用了上述自消毒餐饮具(筷子)100双。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金梯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产品
东莞市金梯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购进日期:2024-10-22),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胡萝卜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胡萝卜40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穗盈餐饮有限公司石排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产品
东莞市穗盈餐饮有限公司石排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消毒日期:2024-10-3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在用。经调查,该公司共使用了上述自消毒餐饮具(筷子)200双。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