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9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3号),涉及我市万江街道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向小凡销售的黄骨鱼食用农产品
向小凡销售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1-10-30)食用农产品,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骨鱼。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上述黄骨鱼1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