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全面實施城鄉(xiāng)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政策列入省政府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根據(jù)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制定《關于全省城鄉(xiāng)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實施方案》(粵民發(fā)〔2015〕37號)的要求,我市于2015年6月30日印發(fā)了《東莞市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建立了城鄉(xiāng)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惠民政策,實現(xiàn)了我市殯葬基本服務普惠化,滿足了市民群眾基本殯葬需求。因方案有效期已滿,為保證政策有效銜接,需對方案進行延期。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六條,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倓t部分。明確了制定《實施方案》的目的和減免適用范圍。
?。ǘ┟赓M對象。包括:(1)在本市或異地死亡且遺體實行火化的本市戶籍居民。(2)在本市死亡且在市殯儀館實行遺體火化的非本市戶籍居民。
?。ㄈ┟赓M項目及標準。包括:遺體接運費(普通殯葬專用車,市內接運)、遺體火化費(普通火爐)、骨灰寄存費(1年貨骨灰海葬、樹葬)、遺體清洗消毒費、遺體存放費(3天以內)、遺體告別廳租用費(小型告別廳)、提供骨灰盅1個(骨灰盅價格在150元之內)等7個免費項目。相關收費根據(jù)《關于全省財政預算系統(tǒng)“三?!惫ぷ饕曨l會主要精神報告》中要求“各地要強化保障能力,減少特殊時期的擴圍提標事項”的相關精神,按照省、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ㄋ模┺k理程序及申請資料。符合免費對象去世后,喪事經(jīng)辦人按條款規(guī)定提交所屬材料向市殯儀館申請減免,審核通過后在辦理喪事費用中直接免除有關費用。本地戶籍人員在異地火化的,憑異地火化證明及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發(fā)票向市殯儀館申請免除,已在異地享受免費政策的不予補助。
結合有關證明資料名稱修改情況,修改兩項申請資料名稱:(1)《死亡醫(yī)學證明書》調整為: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2)喪事經(jīng)辦人與逝者的親屬關系證明或委托書(公證)調整為:喪事經(jīng)辦人與逝者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等)或委托書(公證)。其他申請材料不變。材料齊全后,經(jīng)市殯儀館審核后予以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
?。ㄎ澹┙?jīng)費安排。《實施方案》明確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所需經(jīng)費由市財政全額承擔,據(jù)實列支并編入市民政局年度部門預算。
?。┯行凇?/strong>經(jīng)政府同意,印發(fā)《東莞市民政局 東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東莞市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民〔2020〕104號),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21日。
三、解讀機關和聯(lián)系方式
《實施方案》具體事項由東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和區(qū)劃地名科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69—22832532。
點擊查看政策文件:東莞市民政局 東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東莞市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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