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對象申請臨時救助,現將有關審核情況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有異議,請盡可能提供事實依據,可直接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反映。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為一年) 鄉(xiāng)鎮(zhèn)(街道)舉報電話:88876001
東莞市高埗鎮(zhèn)公共服務辦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注: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申請人所在村(居)設置的村(居)務公開欄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共服務大廳公示,本次所有臨時救助對象的信息以戶為單位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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