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東府辦函〔2021〕207號)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1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預算額度為1,900,000元,我鎮(zhèn)農村低保對象66戶137人,全年共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73,713元。
清溪鎮(zhèn)公共服務辦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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