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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府辦〔2018〕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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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東莞市
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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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業(yè)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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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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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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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市重大項目建設,加大考核激勵力度,提高重大項目建設效能,促進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精神,結合我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由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重大辦”)具體組織實施,市統(tǒng)計局、市國土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協(xié)助。
第三條?考核對象包括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單位(涉及市重大項目審批服務的市直部門)、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涉及市重大項目的園區(qū)、鎮(zhèn)街、市代建和管理部門)和市重大建設項目(產(chǎn)業(yè)類)。
第四條?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單位由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企業(yè)投資項目的項目投資主體,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實施主體)分別從業(yè)務指導、服務態(tài)度、審批效率、解決問題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市重大辦對問題解決、制度創(chuàng)新、信息報送、投訴處理等方面進行評分。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單位最終得分=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評分(占30%)+建設單位評分(占50%)+市重大辦評分(占20%)(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1)。
第五條?對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從重大項目年度完成投資額(30%)、重大項目投資進度(30%)、重大項目年均投資速度(20%)、加減分(20%)等方面進行考核,按綜合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
第六條?市重大建設項目(產(chǎn)業(yè)類)從項目質量(40%)、項目推進(50%)、項目質量安全(10%)等方面進行考核,按綜合得分高低進行排序(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第七條?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實行一年一考核,市重大辦在每年年底啟動當年的考核工作,先按評分辦法分別進行打分和排序,推薦10名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先進集體、10名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先進集體、10名市重大建設項目(產(chǎn)業(yè)類)先進集體,若干名市重大項目工作先進個人,以及批評建議名單,報市重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八條?將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單位考核納入全市部門績效考評,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中的鎮(zhèn)街的考核納入鎮(zhèn)街領導班子工作考評。
第九條?對年度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先進集體、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先進集體、市重大建設項目(產(chǎn)業(yè)類)先進集體、市重大項目工作先進個人,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通報表揚。
第十條?對考核前6名的鎮(zhèn)街,在完成市城市更新改造任務的前提下,安排當年城市更新獎勵指標時予以傾斜,具體辦法由市國土局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對考核前5名的重大項目,每個項目獎勵建設單位50萬元,第6-10名分別獎勵30萬元,相關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予以落實。
第十二條?對年度重大項目建設先進個人,優(yōu)先推薦為單位年度考核優(yōu)秀個人,并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數(shù)額的物質獎勵,連續(xù)三年獲得年度重大項目建設先進個人的,額外獎勵1500元,相關獎勵由所屬單位安排落實并記入檔案。
第十三條?由于建設單位責任導致項目未按期開工、投產(chǎn)或完成年度投資計劃不到60%的,以及全市排名后三位的建設管理單位,由市委、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重大辦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原《東莞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東府辦〔2015〕11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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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單位考核內容和計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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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員 |
基礎分 |
具體內容 |
評價 | ||||
優(yōu) |
良 |
中 |
差 |
不了解 | |||
建 設 管 理 單 位 |
30 |
業(yè)務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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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態(tài)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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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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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問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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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設 單 位 |
50 |
業(yè)務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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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態(tài)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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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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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問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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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重 大 辦 |
20 |
解決問題情況 |
按月度通報中解決問題數(shù)量加分,解決問題數(shù)量前5名的服務保障單位分別加5、4、3、2、1分。 | ||||
制度創(chuàng)新 |
按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創(chuàng)新舉措數(shù)量加分,每出臺一項創(chuàng)新舉措,加2分。 | ||||||
信息報送 |
配合市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數(shù)據(jù)材料,每遲報、錯報、漏報1次扣1分,本項扣完為止。 | ||||||
投訴及通報批評情況 |
收到服務方面的有效投訴、市領導及市重大辦每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本項扣完為止。 |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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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評價等級優(yōu)計100分,良計85分,中計75分,差計60分,不了解計80分,各項取平均數(shù)。建設管理單位子項得分=(業(yè)務指導得分+服務態(tài)度得分+審批效率得分+解決問題情況得分)*7.5%;建設單位子項得分=(業(yè)務指導得分+服務態(tài)度得分+審批效率得分+解決問題情況得分)*12.5%。
2.共22個服務保障單位:市發(fā)改局、市經(jīng)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社保局、市國土局、市住建局、市規(guī)劃局、市環(huán)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林業(yè)局、市海洋漁業(yè)局、市城管局、市公安消防局、東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東莞供電局、市氣象局、市人防辦。
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考核內容和計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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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條目 |
基礎分 |
計分方法 |
年度完成 投資額 |
30 |
與建設管理單位年度完成投資額的平均水平比較,低于平均水平的,本項得分為該單位年度完成投資額與平均水平的比值乘以15;超過平均水平的,每超過2億元加1分,本項上限25分。 |
與市年度完成投資同比增長率比較,低于市同比增長率的,本項得分為該單位年度完成投資同比增長率與市同比增長率的比值乘以15;超過平均水平的,每超過5%加1分,本項上限25分。 | ||
投資進度 |
30 |
未完成年度投資計劃時,本項得分為投資進度完成比例乘以30;超額完成年度計劃時,每超過10%加1分,本項上限35分。 |
年均投資 速度 |
20 |
年均投資速度=項目總投資/項目建設周期。與建設管理單位的平均水平比較,低于平均水平的,本項得分為該單位項目年均投資速度與平均水平的比值乘以20;超過平均水平的,每超過1億/年加1分,本項上限25分。 |
加減分 |
20 |
①列入省重點項目的每1個加0.5分,經(jīng)省核銷或符合省重大產(chǎn)業(yè)項目獎勵條件的項目每1個加0.5分,上限加3分; ②項目每提前開工或投產(chǎn)的一個月加1分,上限加3分,每推遲1個月開工或投產(chǎn)的扣1分,下限扣5分; ③取消重大建設項目每個扣3分,重大建設項目調整為重大預備項目每個扣2分,取消重大預備項目每個扣1分; ④信息報送每遲報、錯報、漏報1項次扣0.5分,下限扣10分; ⑤一般群體性事件及質量安全事故每起次扣3分,發(fā)生惡性群體性事件及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本項不得分; ⑥基礎設施線性工程征地拆遷推進緩慢而被通報或受到批評的扣3分; ⑦主要領導解決問題情況不理想而被通報或者收到批評的每次扣3分; ⑧本項上限30分,下限0分。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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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由市重大辦負責評分。
市重大建設項目(產(chǎn)業(yè)類)考核內容和計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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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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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分 |
具體內容 |
分項 分值 |
計分方法 |
項目質量 |
|
40 |
投資規(guī)模 |
10 |
新建項目投資規(guī)模30億元以上的,得10分;10億元以上,得8分;5億元以上得5分。增資擴產(chǎn)項目投資規(guī)模5億元以上得8分,3億元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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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強度 |
30 |
項目投資強度不足800萬/畝的,項目得分=單位面積投資強度/800×30;超過800萬/畝的,每超過100萬/畝加2分,本項上限4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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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為年度省重點項目 |
0 |
非省重點項目得0分,列入省重點項目加2分,經(jīng)省核銷或省重大產(chǎn)業(yè)項目獎勵條件的項目再加2分。 | ||
推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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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年均投資強度 |
20 |
年均投資速度=項目總投資/項目建設周期。與重大項目平均水平比較,低于平均水平的,本項得分為該項目年均投資速度與平均水平的比值乘以20;超過平均水平的, 每超過1億/年加1分,本項上限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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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完成投資額 |
20 |
項目年度完成投資額不足2億元的,項目得分=項目年度投資額/2×20;超過2億元的,每超過1億元加1分,本項上限30分。 | ||
? |
項目進度 |
10 |
未完成投資計劃的,本項得分為投資進度完成比例乘以10;超額完成投資計劃的,每超過10%加1分,上限加5分;項目每提前開工或投產(chǎn)的一個月加1分,上限加3分,每推遲1個月開工或投產(chǎn)的扣1分,下限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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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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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項目質量安全 |
10 |
一般群體性事件及質量安全事故每起次扣5分,下限0分;發(fā)生惡性群體性事件及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項目當年不得評優(yōu)。 |
合計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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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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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由市重大辦負責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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